王露露乱谈 1, 闺密与玩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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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的一个闺密打电话来, 好在我离她十万八千里,否则她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声讨她男友玩弄女性时,我这儿得倾盆大雨。

我问她这回又玩弄谁了,她哽咽地说,她的一个闺密,紧接着补充说不是我这个闺密。我问她咋玩弄来的,她说男友要么不回家,要么回家就倒头大睡,领子上Chanel 5 香水刺鼻。随即震耳欲聋道,保证是她男友给那头母畜牲买的。看她那破口大骂的架势,偷她男友事小,花她男友的钱才是十恶不赦。也许她认为男友的钱非她莫属。

放下电话后,我摇头叹气一番,紧接着作家的本性就浮出水面。

玩弄, 先玩再弄,为啥不先弄再玩呢?因为不好玩的才不弄呢。被玩弄的一定好玩。女人一旦被看成玩物,下一步就是弄,弄完了就不好玩了。

我不顾欧洲与中国时差,半夜三更打电话给我闺密。告诉她,香水的钱就当不小心掉在茅坑里了,算了吧。但她男友偷情,不要在意。她那偷汉子的闺密好景不长了。越好玩,被弄得越快,被弄得越快,被扔得也就越快。只要我的闺密不在家大闹天宫,沉住气,过不久就可以收拾战场俘虏男友了。但是,这样的男友值得俘虏吗?让别人收尸得了。放了他轻装前进大概为时不晚。

而且,我补充说,闺密这词就像谥号, 人没壮烈牺牲之前,别乱赐。我不是她闺密,她也不是我闺密。 走完这遭人生才能盖棺定论,但那是后人的事了。我看到太多闺密之间偷汉子的事了。兔子不吃窝边草,人儿不吃窝边草难道要在大街上随便揪来一个小子乱爱或提溜一个女子玩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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